本報訊 (記者 張江舟)3月25日,記者從十四運會組委會獲悉:國家體育總局已印發(fā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群眾賽事活動規(guī)程總則》。繼2017年十三運會增設群眾賽事活動之后,十四運會將繼續(xù)設置群眾賽事活動,但在項目設置、組隊參賽方式等方面有很大變化。
據了解,十四運會群眾賽事活動項目分為比賽類和展演類,共19個大項,185個小項。其中,比賽類項目包括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網球、足球、籃球、氣排球、毽球、輪滑、龍舟、地擲球、圍棋、象棋、國際象棋、橋牌、中國式摔跤在內共15個大項,142個小項;展演類項目包括廣場舞、廣播體操、健身氣功、太極拳4個大項,43個小項。十四運會群眾賽事活動比賽類項目預決賽將于今年4月至9月在陜西及其他省(區(qū)、市)舉辦,展演類項目則采用線上方式舉辦。
十四運會群眾賽事活動參賽隊伍以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行業(yè)體協(xié)為單位報名。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、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和臺灣省的參加辦法將在各單項規(guī)程中明確。對于足球、籃球、氣排球、龍舟等集體項目及展演類項目,參賽隊伍以縣(區(qū))或街道、鄉(xiāng)鎮(zhèn)、企事業(yè)單位為單位組隊參賽。
比賽類項目將錄取前8名并頒發(fā)獲獎證書,同時為前3名頒發(fā)金、銀、銅牌。參賽隊數(shù)量不足獎勵名額的,按照實際參賽隊數(shù)量獎勵。展演類項目將以“等次”的方式獎勵,設一等獎1名、二等獎3名、三等獎4名,頒發(fā)獲獎證書和獎牌。此外,十四運會群眾賽事活動將為所有參加決賽的運動員頒發(fā)參賽證書。
參加十四運會群眾賽事活動的運動員須年滿25周歲(1996年5月1日前出生)。各項目根據本項目對運動員體能等因素的要求,出于安全考慮將設置參賽年齡上限。專業(yè)運動員(包括退役運動員,老將組除外)不得參加本人專業(yè)項目以及類似項目的比賽。一名運動員必須以同一身份報名,代表同一組別參賽,禁止跨組別參賽。陜西省可有一隊(或一名運動員)直接參加決賽。易地舉辦決賽的項目,承辦決賽的省(區(qū)、市)可有一隊(或一名運動員)直接參加所承辦項目的決賽。
十四運會群眾賽事活動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,堅持“誰主辦、誰負責”,根據舉辦地實際和疫情防控級別及防控工作具體要求,分級精準防控。具體疫情防控方案由單項規(guī)程確定。興奮劑檢查和處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及國家體育總局、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