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北京8月3日電 (記者賀勇)記者從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獲悉:《北京市深化政務公開擴大公眾參與工作辦法》近日出臺,該《辦法》對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的原則、范圍、程序等作出明確而具體的要求,在推動問計于民、問需于民、問策于民的制度探索上邁出重要一步。
據(jù)介紹,該《辦法》按照政策制定出臺的全過程提出了5個參與階段的硬性要求,在政策措施擬訂前,要求開展公眾政策需求征集,提升政策民需契合度;在政策措施制定中,細化了公開征求意見的內(nèi)容、方式、時限等,明確除法律法規(guī)對公開征求意見時限另有規(guī)定的外,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應在5個工作日以上;在政策措施審議中,細化了政府和部門會議邀請公眾代表列席的方式、人數(shù)、次數(shù)等;在政策措施執(zhí)行中,提出了公眾體驗反饋、社會組織參與、基層治理參與、政務開放、網(wǎng)絡問政等多種參與形式;在政策措施落實后,要求開展政策執(zhí)行效果評價、根據(jù)評價意見完善政策等。
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政務公開處處長宋大偉表示,《辦法》的出臺就是要確保公眾參與真問、真聽、真辦,形成“公眾點菜、政府端菜”的互動協(xié)同格局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0年08月04日 第 12 版)